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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平台注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7-18 20:03浏览次数:

  红旗平台注册红旗平台注册红旗平台注册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中、大功率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户外、工业照明领域,并持续向植物照明、体育照明、防爆照明等特种照明领域扩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代码C38)。

  从产品类型来看,照明器具可分为光源、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公司主要产品为光源和灯具。从应用领域来看,照明行业可分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公司属于通用类照明领域,产品主要应用于户外照明、工业照明两大细分领域,同时,覆盖了植物照明、体育照明、防爆照明等特种照明领域。

  照明行业上游主要涉及电源、结构件、灯珠、电子元器件、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涉及户外照明、工业照明、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及特种照明。未来,全球节能环保理念的贯彻、各国行业政策的扶持、智能照明的兴起、个性化及特殊需求的不断涌现都将推动LED照明市场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LED进入照明应用领域。近年来,全球气候、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国际共识。而LED照明与传统光源相比,具备高效节能、安全稳定、智能可控等特点,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持续大力推动LED照明产业在技术、规模、应用领域上快速发展。

  MordorIntelligence数据显示,预计2024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为1,115.7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1,910亿美元,2024年至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1.35%,长期来看市场规模呈明显上升趋势。

  LED照明时代,国际照明巨头在创新研发、设计制造、产品应用等方面的优势比之传统照明时代已不再显著。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及区域知名照明品牌更加注重渠道和品牌营销等优势,通过全球化布局,主要采用ODM/OEM模式向中国制造企业采购,最终实现全球销售。中国依靠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已发展成为LED照明产品最大的生产制造国,中国照明产业规模占全球比重已近三分之二,行业成熟度较高,产业集群效应凸现。

  从应用场景上看,家居照明、工业照明、户外照明、商业照明等是LED照明的主要应用场景,近年来,以植物照明、体育照明、防爆照明等为代表的特种照明的应用需求也正逐步提升。

  户外、工业照明主要应用于市政道路、工业车间等大型应用场所,功率普遍较大,平衡重量体积与散热、光效、稳定性等问题成为业内技术难点。相较于应用环境相对简单的小功率家居照明、商业照明等产品,其技术应用和替换进程较晚,更晚迎来大规模升级换代,市场渗透率水平更低,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目前户外、工业照明细分赛道头部生产制造企业仍是凤毛麟角,而销售额在千万级的中小制造企业数量庞大,整体呈现池大鱼小的市场格局。随着户外、工业照明需求向复杂化、定制化演进,对企业的研发、制造、服务等要求将进一步提升,未来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竞争力也将被强化,产业集中度提升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结果。

  LED照明技术与农业、体育、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了植物照明、体育照明和防爆照明等特种照明领域发展。植物照明能人为创造适宜植物生长不同阶段的理想光照,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而随着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开展,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及运动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体育照明也迎来快速发展。此外,随着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和石油、化工、天然气、煤炭等下游领域对安全技术体系的重视,防爆照明刚性需求不断释放。由于特种照明产品技术难度大,成本相对较高,特种领域LED照明仍处于培育阶段,未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近十年来,我国进一步加大对节能照明工程的推广,以LED照明为代表的节能照明产品在技术进步下得到广泛使用。LED照明曾连续多年高速发展,使得国内LED照明市场渗透率高于国际市场,从增长速度来看,目前海外市场增速高于国内市场。

  MordorIntelligence数据显示,预计2024年全球户外LED照明市场规模为311.6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615.2亿美元,2024年至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4.57%;2024年工业照明市场规模预计为72.8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105亿美元,2024年至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7.59%,预计中长期户外、工业照明应用市场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北美市场消费能力强、市场空间广阔,其市场规模比欧洲、东南亚等市场更大。

  随着5G、IOT、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智能化成为照明行业的发展趋势,用户对操作便捷性、稳定性和扩展性需求不断提升,多功能、智能化、功能集成化逐步成为用户的首选。对于有过成功经验和技术储备的企业来讲,这一趋势将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这些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经验,推出更加智能化、高效能的LED照明产品,满足用户对高品质照明体验的需求。同时,智能化的发展也将加速LED照明的市场渗透,推动整个照明行业的智能化升级。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拓展,照明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用户带来更加舒适、便捷、智能的照明体验。

  随着LED照明技术的逐渐成熟及受国际节能减排观念的影响,LED照明应用市场具备较大的增量和替换空间,市场需求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整体而言周期性不明显。

  公司是细分照明市场少数产品款式规格齐全、具备快速响应及交付能力的企业之一,已跻身北美市场领先的户外、工业照明制造商之列,获得众多行业内头部客户的认可及业内权威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多项荣誉,在专业照明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日益突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03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0.00万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并于2023年1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联域股份”,证券代码为“001326”。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对联域智能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联域智能的注册资本将从2,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域智能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办理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司首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49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32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54,900,000股变更为73,2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鉴于上述变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并于2024年1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基于公司战略整体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广东省中山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供应链补充。2024年2月,公司完成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余立军先生、樊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财务章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255,091.54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339,291,079.55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357,258,806.30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9,291,079.55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58,560,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关于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40万元-100万元,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勇、潘年华、甘周聪、徐建军、郭垒庆回避表决。

  9.02关于不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不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的薪酬方案为: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023年度公司董事红旗平台注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0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可元、余立军、樊华回避表决。

  9.0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40万元-100万元,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年华、甘周聪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

  1、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4月15日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2、提案5、6、7、8、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7涉及关联事项,需要逐项表决,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采用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上须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证券法律事务办公室。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预计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的实际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基础年薪的范围为10万元-30万元,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18元,共计募集资金75,359.4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420.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9,938.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7.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号)红旗平台注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于2023年11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6666账户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320,754.70元,剔除该金额影响后,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62,263,513.33元,与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表列示的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一致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注: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有资金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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